注意:不是徵砲友

 

 

 

 

關於飯友這種東西,我得說明一下。

每個人對於飯友的訴求不太一樣,有些人要的是吃一樣東西的,有人要的是吃相反的有人要的其實只是一個廚餘桶,有人要的就是一個男友力百分百的,人。

其實我要求也不大,我每天吃三到四餐,必須一定非得要吃的是中餐晚餐和消夜,很正常也沒甚麼特別的。

我甚麼都吃,可是就是不吃早餐的土司邊生菜沙拉裡的生菜麵包裡的葡萄乾,義大利麵裡的番茄,蓋飯裡的洋蔥,歐姆蛋裡的青椒紅椒黃椒,蔥蒜香菜芹菜,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會放在飯菜裡面不起眼而且在平常不過的東西,我就是不想吃、討厭吃,不行嗎?

 

我的飯友,已經第三十二次熱戀了,而我、正在徵我的第三十三個飯友。

更正,我第三十三次徵飯友。

 

到底徵第三十三個飯友跟第三十三次徵飯友有甚麼差別呢?

別急嘛。

 

喔,還沒有說我的徵飯友條件。

我大概每三到四個月就會在汪梯版徵一次飯友。

 

長相端正高矮不拘(原PO一米八),性別男,甚麼都吃甚麼都不挑,胃最好小一點。(我可以幫你吃吃吃)

然後工作地點和居住地點的區域名稱甚麼的。

總之只要找到相合的然後互相聊聊天,覺得合得來就可以常常一起出去吃飯,比較不會無聊。

 

再說到我的前飯友啊,我真的很無奈。

飯友理所當然就是吃飯的時候見面嘛,有人聊天吃飯比較有趣。

那如果飯友正陷入熱戀,每天都在跟女朋友吃飯的時候,我就會陷入失去飯友獨自一個人坐在餐廳的窘境。

我真的很討厭自己吃飯,也討厭跟不熟的人吃飯。

但是我的飯友就是神經大條到拿剪刀來都剪不斷的那種。

他竟然帶著女朋友來跟我吃飯欸,搞甚麼啊他明明就知道我最討厭跟陌生人吃飯啊,真的很奇怪欸。

甚麼拎北的女朋友不算是陌生人啦,你也看過幾次啊不是還有講過話?

齁跟這個沒有關係好嘛?

重點是我又不喜歡她。

 

終於在他們熱戀到最高點的時候我給了我的前飯友自由。

大不了我再徵下一個嘛,有甚麼了不起。

哼哼哼、

哀,也真的不得不數落一下我這個飯友,不、應該說是飯桶。

人家熱戀期之後都甜甜蜜蜜,你為什麼一個人躲在角落吃泡麵啊?

我都快要徵到新飯友了說。

 

蛤甚麼,你問說他不是已經不是我的飯友了嗎,怎麼還知道他吃甚麼?

 

可是他還是我室友啊,要不然你說他這個將要失戀第三十三次的人,怎麼可能每次都第一個徵到當我飯友呢?

想想我又高又帥又有才華想要跟我吃飯的人從基隆排到屏東再走東幹線回貢寮,欸等等、有這條線嗎?

 

「欸,泡麵很好吃齁,不如加顆蛋吧?」

「……」

我舉起手中那顆不知道窩居在冰箱多久可能已經要成仙的雞蛋,準被敲開打進他的泡麵碗裡。

「賣啦、陳大爺饒命,不如我請你吃飯吧!」

 

「這還差不多。」

 

科科、嚼嚼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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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受到我的怨念嘛

一個人要失戀三十三次不容易

人家黃小仙第三十四天就有王小賤了

你失戀三十三次還是只能去應徵人家的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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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本聿弁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